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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506号(资源环境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22-00096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协提复字〔2022〕074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2年08月12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506号(资源环境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地力夏提·亚克甫: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疆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方面的提案》对于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升新疆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此提案由我部主办、财政部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和我部主要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疆生态保护工作。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开展治沙治水和森林草原保护工作,让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我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努力提升重要地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已经开展的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将北方防沙带纳入了“三区四带”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布局。2021年12月,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林规发〔2021〕122号),进一步明确了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天山和阿尔泰山森林草原保护、北方防沙带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布局。
          “十三五”期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含原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含原环境保护部)启动实施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了三批25个试点项目。其中,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项目被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20亿元。
          “十四五”时期,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并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项目申报,通过竞争性评审公开择优确定支持项目。2021年,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项目被纳入“十四五”第一批山水工程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已下达资金14.5亿元,支持新疆相关地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2021年,中央财政按因素法安排资金1.25亿元,支持新疆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受损山体和地表植被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状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
          此外,中央财政还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支持新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
          新疆相关部门可按照有关项目申报要求,继续统筹做好新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项目申报工作,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给予指导。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利用相关资金,自主开展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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