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县(市)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9月3日,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河北、山西、辽宁和山东等4省的7个县(市)卫片执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填报不实等问题;10月25日,挂牌督办浙江省磐安县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近日,以上5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了上述8县(市)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情况。现公开如下。
一、河北省迁安市
(一)违法违规用地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部卫片执法相关要求,对判定不实的违法图斑逐一进行纠正改判,并通过立案查处、复耕、完善合法用地手续等方式予以整改。同时,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将73宗农民住宅违法线索移交相关乡(镇)政府,并函告农业农村部门。
(二)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情况
唐山市委市政府责令迁安市委市政府、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深刻检查。唐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9人作出处理,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以下干部5人。处理结果已通报。
二、山西省高平市、河曲县、宁武县、右玉县
(一)违法违规用地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高平市政府废止《关于对煤炭洗选企业规范整顿事宜专题研究会议纪要》。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以罚代法”相关案件,并重新立案查处。高平市自然资源局撤销虚假办理、违规审批的临时用地批文,并收回下放的临时用地审批权。通过立案查处、拆除复垦、完善合法用地手续等方式对21宗政府类投资项目、重点项目予以整改。
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部卫片执法相关要求,对黄河板块旅游、园区项目涉及的图斑进行纠正改判,并立案查处;撤销违规办理的临时用地批文;立案查处前期未查处的违法用地。
宁武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部卫片执法相关要求,对判定不实的图斑逐一纠正改判,并通过拆除复垦、没收违法建筑物、完善合法用地手续等方式予以整改。
右玉县自然资源局撤销伪造的临时用地批文;按照部卫片执法相关要求,对判定不实的图斑逐一纠正改判,并通过拆除复垦、完善合法用地手续等方式予以整改;立案查处晋北园区修建道路和推土建设等违法用地行为。
(二)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
3市4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224人作出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7人,组织处理148人,移交主管单位处理7人,因职务犯罪追究责任2人。
三、辽宁省瓦房店市(含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违法违规用地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对未及时查处的违法用地,通过拆除复垦的方式予以整改。长兴岛自然资源分局清理违法违规堆放的渣土,恢复耕地种植条件。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通报相关问题,要求各地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严肃开展卫片执法工作。
(二)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情况
大连市政府要求瓦房店市政府、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出深刻检讨,并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对44人作出处理,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3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17人、要求书面检查4人、谈话提醒4人。
四、浙江省磐安县
(一)违法违规用地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注销或撤销不符合临时用地条件、审批不规范的临时用地批文;按照部卫片执法相关要求,对判定不实、判定不准确的图斑逐一纠正改判,并通过复垦复绿、完善合法用地手续等方式予以整改。
(二)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情况
磐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对5人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3人、要求书面检查2人,通报批评3个单位。
五、山东省荣成市
(一)违法违规用地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荣成市自然资源局撤销违规审批的临时用地批文;按照部卫片执法相关要求,对判定不实的图斑逐一进行纠正改判,并通过拆除复垦的方式予以整改。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程序,加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力度。
(二)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情况
荣成市委市政府、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向威海市委市政府、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深刻检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对5人作出处理,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