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黄石市打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立法、实施、监督组合拳,不断推动矿山环境提档升级。目前该市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率达96%。
黄石市先后编制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矿山生态修复规划,初步形成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项目规划为主要内容的矿山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明确到2035年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率、绿色矿山达标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率均达100%。同时,该市人大颁布矿山生态修复条例,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和许可证、矿山环境监督检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等制度。市政府出台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未按规定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不得办理采矿权延期、扩界和安全生产许可等手续。
在推动问题整改过程中,黄石市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开展“三区两线”“五边区域”和长江干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等重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攻坚行动,完成矿山生态修复237处,修复治理面积6.3万亩。持续推进国家矿山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治理改善黄荆山、长乐山等10个矿区30.92平方公里,20多个乡镇30万群众受益。16家大中型矿山入选全国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创建达标率94%。
此外,该市对32处绿化效果不理想的开山塘口进行补充绿化,累计投入提档升级资金1.69亿元,完成修复1005亩,增加陡岩客土喷播绿化63.42万平方米。开展了历时两个月的关闭矿山废弃设施拆除迁移专项行动,共拆除废弃料仓48个、石灰窑27个、破旧厂房3.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