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跨沪苏浙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是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示范区总规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的基本依据,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严格执行,强化底线约束。
“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该规划无论是在技术路径还是协调的方法机制方面,都没有先例可循,在处理技术性问题、兼顾各方诉求等方面,克服了诸多挑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说。
示范区总规在空间战略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明确“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根据示范区总规,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同时,示范区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
深化互联互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打造高效快捷的交通网络,构建由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构成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建设“轨道上的示范区”。
强化优质共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高品质发展。到2035年,争取在示范区布局6处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布局3处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区)。
张忠伟表示,下一步两省一市将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以实际行动把示范区发展蓝图转化为高质量的可视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