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泽华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你们的建议对我们完善政策措施、改进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商重庆市人民政府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部级指导机制
2020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中央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纲要》实施的指导,在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制定、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2021年6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纲要》落地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工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重庆市、四川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加,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统筹指导,协调解决《纲要》实施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我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指导重庆、四川加快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成渝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能力,加强土地管理领域区域协作,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
二、关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纲要》明确提出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对探索土地计划管理方式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进行了具体安排。按照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要求,目前,我部正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其中包括探索建立全国性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拓展优势地区发展空间等。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及重庆市、四川省的沟通协商,稳妥推进改革任务,积极指导有关地方研究探索政策机制,待成熟后稳步实施。
三、关于支持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一)关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的要求,我部正在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四川省、重庆市渝北区是先行开展试点地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部省(区)联动,共同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试点,为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能提供实践基础。
(二)关于生态保护修复。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其中布局了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支持成渝相关区域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2020年9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导包括四川、重庆在内的各省(区、市)编制本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谋划本地区生态修复工作。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我部正在编制相关重大工程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各项生态修复措施。
(三)关于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我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稳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支持成渝纳入试点地区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鼓励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推动存量用地市场化盘活,推进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关于用地审批提速增效。2020年3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为重庆等8省(区、市)。目前我部正在研究建立用地审批权委托动态调整机制,将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耕地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用地审批权委托动态调整的工作建议。随着成渝双城经济圈战略地位的提升,下一步,对全国各省(区、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后,拟优先考虑将四川纳入委托试点省份。我部将加强对重庆市、四川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压缩用地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依法依规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项目及时落地。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高用地保障能力,强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