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上旬,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就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马某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谈信访人、查看现场等形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马某,男,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寺南村。主要反映:省政府只批准该村5.9375公顷土地农转用,地方政府实际占用25公顷,要求查处。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寺南村土地面积共23.1254公顷,位于湖海塘区块规划征迁范围。有4宗地已完成农转用征收手续,面积共7.1339公顷,其中6.3322公顷已建设完成,其余0.8017公顷尚未动工建设。督查未发现审批土地外有项目在建问题。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婺城区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成立调查组,由信访人跟随指界,对反映的土地进行实地测量,并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