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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9-07-03 10:42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今年3月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对加强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强化对涉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约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制定涉及外商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
根据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取消了合资、合作测绘企业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本次清理我们废止了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要求不相一致文件,即《关于测绘资质审查中有关中方控股问题的批复》(测办〔2009〕91号),将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开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今年5月,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3号),也已取消了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时,需要提交的中方控股的证明文件。
介绍清理情况时提到本次清理落实了党中央扩大开放的决策部署,能否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2019-07-03 10:40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去年12月,我部印发实施了《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一是统一了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即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二是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启用“自然资规”发文字号发布规范性文件,严格合法性审核。自然资源部成立以来,以“自然资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仅为8件,发文数量大大压缩。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年”,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需要继续执行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发布。
四是结合清理工作实践,我部建立并完善“实时清理、动态调整”的清理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对以往同类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合并同类项”,最大限度减少规范性文件数量。
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等工作,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整合修改,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从评估清理到修改、废止的全程管控,将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装进制度的笼子”,为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请问自然资源部如何举一反三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规范性文件数量?
2019-07-03 10:38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实践中对公民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红头文件”数量多、体系杂、内容繁势必影响执行效率。此次清理将原国土资源部、原海洋局、原测绘地信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自然资源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认真对照中央要求、管理需求和群众诉求,严格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不管是年代久远的文件,还是近几年发布实施的文件,凡是与清理标准不一致的,该废就废,该改就改,坚决破除“陈规旧矩”,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切实为基层减负。
此次清理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个落实”“三个坚持”。“三个落实”主要是:一是落实党中央精神。主要考虑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开放的决策部署等。二是落实“两统一”职责要求。坚持是否符合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清理标准。三是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是否存在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违法设定证明事项、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等内容。
“三个坚持”主要是:一是坚持依法清理。对于存在同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内容,坚决予以废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考虑是否与自然资源管理实践相脱节,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管理方式已改变,调整对象已消失等。三是坚持人民立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凡是存在与产权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有关要求不相一致的内容,该废则废,该改则改。
同时,坚持科学清理,开门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实施司局和单位结合管理实践提出清理意见;委托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组织专家作为独立第三方提出研究性清理意见;由法制工作机构在综合考虑上述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复核意见。清理结果经部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请问自然资源部开展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2019-07-03 10:37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本次清理,坚决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改革红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了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本次清理已将规范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等级的有关文件,即《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海管字〔2011〕69号)宣布失效。二是废止了一批与建设用地审批提速增效要求不一致的文件。自然资源部将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作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保障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修改完善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两件部门规章,并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进一步减少了重复审查,简化了申报要件,优化了审查流程。本次清理即废止了《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等9件与新要求不相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废止了一批与“多审合一”要求不相一致的文件。今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本次清理废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4号)等规范性文件,为推动实施“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进一步创造制度条件。
2019-07-03 10:35本次清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有哪些体现?
2019-07-03 10:28谢谢魏莉华司长。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2019-07-03 10:14四、关于清理相关后续工作。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机制。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时必须对以往已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在发布新文件的同时对旧文件提出处理决定。二是大力推进存量规范性文件的整合工作。对同一或者同类事项涉及的多个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整合成一个规范性文件。三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的全过程管控,切实管住管好规范性文件。
2019-07-03 10:08三是清理工作的特点。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自然资源部组建后的第一次全面清理,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体现简政的要求。在清理中我们发现,自然资源部规范性文件数量多、体系杂、内容繁的问题非常突出,很多文件错也没错用也没用,既不能准确反映改革要求,也难以准确把握和执行,地方也经常反映部里的文件看不懂、内容打架,不知道如何执行。在清理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大道至简,简政放权的要求,不管是年代久远的文件还是近几年发布的文件,凡是不利于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能废止的坚决废止,需要重新制定的抓紧制定,坚决破除陈规旧矩,持续释放改革活力。二是体现改革的要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身就是改革。在这次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121件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建设用地预审、海域使用权登记、地图管理等多方面政策,废止这些文件本身就是为深化改革破障开路、保驾护航。三是体现重构要求。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自然资源管理的总体框架已基本确定,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融合和重构。我们以清理促融合,力争将清理工作与职能调整相统一,如为了推进将海域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我们废止了一批原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有关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文件。
2019-07-03 10:07二是清理范围和结果。这次清理,我们对纳入清理范围的717件(包括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及自然资源部组建后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拟保留357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21件,清理后,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将减少50%左右。我们将通过两个公告向社会发布清理结果,即《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凡是没有列入继续的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一律不认为是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管理相对人的依据。
2019-07-03 10:06一是清理工作的背景。大家知道,自然资源部是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能,主要职责是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这次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整合,而是脱胎换骨的职能重构。如何从原来的土地、矿产资源和海域海岛管理,转变到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各要素,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如何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这是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面临的重大挑战。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源头上解决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性冲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当主要依据法律和法规来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但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难以涵盖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因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下制发规范性文件成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新部组建后,针对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不统一、数量偏多、同类事项反复发文、内容相互冲突、管理手段与实践脱节、管理职责已调整划出等突出问题,同时结合近年来国务院部署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产权保护、军民融合、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清理工作,按照部党组的部署,我们开展了建部以来第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主要是按照党中央精神、国家利益、权责对等的要求,结合自然资源部职责履行情况,对自然资源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该保留的保留,该废止的废止,同时大力推进规范性文件整合工作,在精简规范性文件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协调性和有效性,努力做到“行为有规范、做事有依据、权力有约束、监督有保障”。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早上好。今天请大家来,主要是向大家通报自然资源部第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下面,我先简要介绍几方面的情况:
2019-07-03 10:02今天我们邀请自然资源部法规司魏莉华司长向大家通报自然资源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初步成果及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魏莉华司长通报自然资源部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情况。
规范性文件是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不受《立法法》调整,却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对公民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红头文件”,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是贯彻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自然资源部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清理后向社会公布了继续有效以及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这次清理是自然资源部成立以来开展的第一次集中全面清理,对于完善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理顺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019-07-03 09:54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2019-07-03 09:53自然资源部法规司魏莉华司长通报自然资源部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情况2019-07-03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李炜回答记者提问2019-07-0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王永梅主持新闻发布会2019-07-03
新闻发布会现场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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