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实施《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结合全省矿业绿色发展现状,坚持以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努力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目标。
《规划》科学设定了6项预期性目标。到2025年底前,要实现全省新建矿山投产1年后100%进入项目库;有效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75%;绿色矿山建成数量要达到420个;出台全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在省内要树立20个绿色矿山典范企业;制定省级菱镁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规划》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要重点抓好绿化美化矿区环境、设备改造升级、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以及探索矿地和谐发展路径6个方面。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要着重提升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已建成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要重点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内、省内菱镁矿、大中型建筑砂石类等重点领域的有效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以及重点突破露天矿山边坡治理、小型生产矿山集约化、数字化发展等关键环节,保障如期完成规划任务目标。
《规划》的出台,将更加有利于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深化健全绿色矿山建设联合推进机制,坚持规划目标导向,紧盯重点任务、抓牢重点环节、突破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全省矿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